教會信條 Our Statement of Faith

本教會堅信下列基本真道:

第一條  全部聖經新舊約六十六卷都是神所默示的, 完全無誤, 永不改變為基督徒信仰及生活之最高準則。
第二條  獨一無二, 三位一體, 昔在今在永在之真神, 同質, 同榮, 同創造。
    聖父 –  聖父為宇宙萬物之永恆主宰。在創世以前, 依自己意旨預備救恩。
    聖子 – 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, 從聖靈懷孕, 藉童貞女馬利亞而生, 被釘死於十字架上, 流血捨身, 為世人贖罪, 死後三天復活, 升天成為神與人間之中保, 成全救恩。
    聖靈 –  為信徒之保惠師, 永與信徒同住, 施行救恩, 引導信徒明白真理, 得勝成聖, 並感動世人知罪悔改。
第三條  人是神照其自己形像所造, 而人因罪以致敗壞與神隔絕。惟有悔改信靠主耶穌得蒙拯救, 罪得赦免, 藉聖靈重生, 方能進入神的國。
第四條  基督為教會之元首, 教會為基督之身體, 為神之家, 所有重生得救之信徒俱係肢體。
第五條  耶穌基督必再來興建永世國度, 信徒均必復活, 信靠祂者永遠與神同在。